盐教体〔2013〕2号
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艺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南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校体育、艺术和科技教育工作,培养体育艺术科技特色人才,现就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和计划申报
1.招生学校
全市普通高中。
2.计划申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上一年度统招生计划的5%左右上报体艺科技特长生招生人数、项目,并根据各普通高中办学特色,将特长生招生计划按项目统筹分解到相关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于3月20日前上报特长生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盐城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参加体艺科技特长生考试报名。
1.初中阶段参加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体育、艺术类集体比赛(展演)项目三等奖、个人比赛(展演)项目前六名者。
2.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科技类竞赛,荣获国家级个人三等奖、省级个人二等奖、市级个人一等奖以上者,或个人小发明获得国家专利者。
3.初中阶段教育行政部门未组织或未参与组织展演(比赛)项目,而招生学校根据举办高水平运动队或艺术团体的实际需求,需招收此类项目的特长生,由招生学校具书面报告,经市、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方可招生。学校凡未设立的特长生项目一律不予招收特长生。
三、报考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1日至5日到拟报考学校报名(报名时交纳2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盐城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艺科技特长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经招生学校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初试。
2.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由招生学校将初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汇总后,与报名登记表一同报市、县(市、区)教育局体卫艺处(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参加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的统一专项复试,复试合格者作为该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备录生源。
3.科技类特长生由各招生学校统一组织审核和面试,由招生学校将合格的考生名单汇总后,报市、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者作为该校科技类特长生备录生源。
4.考生在同一报考学校只能报考一个特长生项目,多报无效。
四、体育艺术特长生项目分类
1.体育类: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保龄球、网球、健美操、棋类等。
2.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等。
3.具体招收体艺科技特长生项目及人数,以各招生学校申报并经市教育局审核公布的项目和人数为准。
五、专业考试内容、办法、时间安排及成绩评定
(一)考试内容及要求
1.体育类:篮球、排球、足球、健美操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其他项目按实际比赛成绩录取。
2.艺术类:音乐、美术特长生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3。
(二)考试办法
招生学校按照计划招生数1:2比例上报初试合格学生名单,并参加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专项复试。
(三)考试时间
1.初试。学校初试工作在4月15日前完成。
2.复试。市或县(市、区)教育局复试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具体初试和复试时间与地点以各招生学校和市、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四)成绩评定
体育、艺术、科技专项考试成绩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予以公布。考试项目及成绩评定标准见附表。
六、招生与录取办法
1.2013年我市普通高中仍然采取计划到校招生的办法,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中考报名区域招生学校的特长生招生人数与项目,报考相关普通高中的特长生。
2.我市是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布局城市,积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举办高水平足球队,主要面向本区域招生。如某一区域高中未招收高水平足球运动员,该区域特别优秀的足球运动员经过中考报名区域和报考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跨区域选择报考一所招收足球项目特长生的学校。
3.报考四星级高中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专项考试成绩达优秀、合格等级,中考成绩分别达招生学校统招生分数线80%、90%者,由招生学校按公布的特长生招生项目和人数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4.报考三星级高中及其他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专项考试成绩达优秀、合格等级,中考成绩分别达招生学校统招生分数线70%、80%者,由招生学校按公布的特长生招生项目和人数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5.特长生招生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专业成绩特别优秀须破格录取的考生,由拟录取学校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在普通高中录取最后批次录取,但不得突破特长生招生计划。
6.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盐城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艺科技特长生计划》公布的项目和人数,录取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7.若考生报考2所以上学校特长生,按学校录取顺序和考生统招生志愿顺序录取。
七、管理与要求
高中段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监察室、中教处、体卫艺教处等部门协调组织实施。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派出巡视组对各地特长生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与管理,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在组织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特长生招生资格,并严肃追究违纪人的责任;录取后被举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责令其退学。
特此通知。
盐城市教育局
2013年3月5日